据新华社电(记者周华)24日从广西壮族自治区卫生监督所获悉,2004年广西卫生监督机构共监测各大中媒体发布的医疗广告12900多条(次),违法虚假医疗广告竞占总监测数的98%以上。其中自治区卫生监督所监测12400多条(次),涉及各类医疗机构102家;14个市共上报96家医疗机构在媒体上发布的违法广告医疗广告464条(次)。
广西壮族自治区卫生厅卫生法制与监督处处长刘莉说,违法虚假医疗广告在广西已呈泛滥之势,不仅小广告,就连党报党刊上也不鲜见,已成为净化医疗市场的难题。这些非法医疗广告主要形式是以新闻报道形式发布,在保健食品、药品、医疗广告中使用消费者、患者、专家的名义和形象作证明,保健食品广告宣传治疗作用或者夸大功能,药品广告夸大功能疗效,医疗广告宣传保证治愈。
2004年,广西各级卫生、工商积极开展联合查处工作,查处违法医疗广告320件,罚款97万多元。广西壮族自治区卫生厅、工商行政管理局联合将发布违法医疗广告的医疗机构名单及其违法医疗广告内容进行了通告,但目前违法医疗广告仍屡见不鲜。
违法医疗广告缘何屡禁不止?刘莉认为,利润高、违法成本过低是非法医疗广告存在的主要原因,如广西一家媒体因刊登非法医疗广告被罚款40万元,而其违法医疗广告收入有3000多万元;百姓对医疗辨别能力不足,盲目就医,也给了非法医疗广告可乘之机。
广西壮族自治区卫生监督所四科科长刘伟说,借助违法医疗广告诱导,非法行医者大赚昧心钱,而受害者大多数是农村居民,不仅导致他们因病返贫,甚至还耽搁了治疗最佳时机,白白丢掉性命。